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发〔2020〕13号)相关精神和《江南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江大委办〔2023〕17号)具体要求,现启动学生社团注册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6月20日—7月5日。
二、开展对象
全校在册各类学生社团及申请新成立的学生社团。
三、工作要求
1.在册的学生社团,需通过年审方可予以注册,社团年审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正式成员人数不少于20人;
(2)社团负责人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综合测评排名须在班级前50%(含),其中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
(3)至少有1名主要负责的指导教师,其中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认真负责,学年内未发生重大问题;
(4)社团学年活动举办合理有序,学年内成功申报并举办至少1个社团品牌活动;
(5)社团财务清晰,运行状况良好;
(6)业务指导单位同意社团继续运行。
2.申请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成立前,需与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充分沟通,并经过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同意,方可申请;
(2)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主要发起人(拟负责人)的综合测评排名和专业内绩点排名须在班级前50%(含),其中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主要发起人(拟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4)有1名主要负责的指导教师,其中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6)申请材料包括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指导老师基本情况以及社团章程草案等。
3.不满足注册条件的学生社团,应履行注销程序:
(1)社团正式成员不足20人;
(2)无满足注册条件的社团负责人;
(3)无指导老师或业务指导单位;
(4)连续两年评定为一星级社团,原则上予以注销;
(5)由社团全体成员决议自愿注销社团,并经指导教师及业务指导单位同意;
注销社团自公布之日起需解散现存所有组织机构,并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四、注册流程
(一)信息填报
1.年审、注销及新成立社团,需在e江南-第二课堂应用-社团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填报。申请新成立的社团需提交社团成员名单,并同时提交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和社团章程等材料,以上材料在平台填报时可下载相应填写模板和要求。年审、注销及新成立社团操作指南见附件1.
2.申请注销的社团,应由现任社团负责人填报相关材料进行注销。
3.社团年审时,社团负责人、社团名称、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等信息均不得变更。社团成员也可不作变更。以上社团信息,待秋季学期社团完成换届和招新后,可统一进行变更。社团信息可于每年10月和3月进行集中变更,信息变更操作指南见附件3。
(二)审核流程
1.材料提交。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于6月29日(周一)前,在平台提交相关材料,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于7月6日(周一)前完成线上审核。线上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2.
2.注册审核。校团委对线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
3.公布备案。注册学生社团名单审议通过后,报校党委审核通过并予以公布。社团注册材料在校团委备案。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社团管理部。
联系人:吴垚 刘心萍
联系电话:0510-85329311、13338680856
联系邮箱:twxsstglb@jiangnan.edu.cn
线上平台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可加入第二课堂系统服务微信群具体咨询。
附件:1.学生社团年审、注销、新成立社团创建操作手册(学生PC端)
2.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线上审核操作手册
3.社团信息变更操作手册(学生PC端)

团 委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