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江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各学生社团已于近期完成学期注册审核工作,全校共有129个学生社团通过审核。按照工作计划,近期将开展学生社团招新工作,请社团主管部门加强管理,严格规范社团招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社团招新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社团招新工作的管理。
2、校级社团由校团委统一安排招新,院级社团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各级各类社团招新工作4月1日前必须完成。
3、各级各类学生社团不得占用上课时间、晚自习时间进行跑班宣传,不得在晚上就寝后进入宿舍宣传。所有学生不得请假参加社团招新。
4、各级各类学生社团不得在校内和招新现场进行任何商业形式的宣传或活动。
5、各级各类学生社团必须根据社团的性质、宗旨开展相应的校园文化活动,指导部门和指导老师应对其加强管理和指导。
共青团江南大学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