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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借党的十八大之东风,创家庭农场之辉煌
来源:江大青年   团委  发布日期:2013-07-16  查看次数:

学子实践行千里,服务社会利万家。7月8日,在商学院辅导员孟召双的带领下,社会实践团队“ING Team”驱车赶赴常熟市古里镇,开展了为期七天的社会实践调研。此次调研,以深入了解古里镇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运作模式及其创新之处为出发点,并结合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探究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前景。

生产变革三十载,家庭农场领风骚

从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大胆探索到如今家庭农场的初露锋芒,岁月悠悠,已有三十余载。三十年来,社会变革风起云涌,农村经济突飞猛进,家庭联产承包作为特定时期的特定产物,已慢慢跟不上农村生产力的步伐。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家庭农场的应运而生,与其说是党中央的高瞻远瞩,不如说是顺应生产规律的必然。

在我国农业经营模式转型的过程中,以小农户为主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亟待改变。而家庭农场既坚持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特性,又通过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商品化,同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号文件送东风,发展才是硬道理

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作为苏南地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典范,常熟古里镇田娘家庭农场,以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为支柱,率先形成了“公司+若干家庭农场”的新型合作发展模式,实现了农户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由非法人型向法人型转变,成为苏南地区家庭农场的“升级版”。

相比较传统农业的散户形式,家庭农场既是以农户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又扩大了经营规模,更容易走向市场化,解决了长久以来传统农业低、小、散问题。也有利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巩固粮食生产安全。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根据团队一行与古里镇农服中心、田娘农场等方面的座谈,以及走上田间地头与当地农户的相互交流,我们不仅看到政府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的决心,更看到农民丰产增收脸上流露的喜悦。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工业化、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党中央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作出了“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的新部署。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新战略,有望打破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窘境,引领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方向,成为科学发展观在农业生产方面伟大的创新和生动的实践。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当我们迈着步伐从古里镇返回的时候,晚霞满天,微风吹来阵阵稻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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