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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国家公祭,铭记历史——法学院师生在无锡市烈士陵园举行公祭日活动
来源:江大青年   文:孙清 图:蒋佳盛 审核:方俊  发布日期:2014-12-18  查看次数:

2014年12月13日,是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法学院师生通过观看国家公祭仪式直播、网上祭祀、学习国家公祭鼎文、缅怀革命先烈等方式纪念首个“国家公祭日”。法政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永南,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方俊参加了纪念活动。

上午十点,学院组织团员青年集中或分散收听、收看习近平主席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篡改”;“和平像阳光一样温暖、像雨露一样滋润。有了阳光雨露,万物才能茁壮成长。有了和平稳定,人类才能更好实现自己的梦想。只有人人都珍惜和平、维护和平,只有人人都记取战争的惨痛教训,和平才是有希望的。”同学们一致表示: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那段惨痛的历史,但通过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深知永远不能忘记国家和民族曾经的耻辱和曾经走过的苦难道路,永远不能忘记革命先烈为争取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坚持和平抛头颅洒热血的壮举,作为当代大学生一定要牢记历史,自强不息,为实现成才梦和中国梦而奋斗不止。

下午两点,法学院师生代表来到了无锡惠山烈士陵园,在英雄纪念碑前庄严伫立,重温入团誓词。王永南同志以老党员的身份劝勉同学们牢记战争历史,珍惜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和平,以实际行动维护和平。李振青同学代表全体团员青年承诺,要把先辈们留下的珍贵精神财富代代相传,铭记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努力奋斗。方俊进一步阐述了国家公祭日及相关纪念活动的意义,希望同学们能将历史之殇化为强国之志,反思历史,敬畏生命,心怀和平。最后,师生们纷纷在纪念横幅上留言签名,表达自己继承先烈遗志、振兴中华未来的决心。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法学院通过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团员青年们的爱国主义热情,树立了正确的历史观,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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