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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南大学“团学干部奖励基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大青年     发布日期:2016-04-08  查看次数:
“江南大学杰出团学干部奖励基金” 由曾经担任过校、院级学生干部的优秀校友在江南大学设立,主要用于奖励为江南大学团学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校院两级团学组织的主要学生负责人和团干部。现就做好2015年度江南大学“团学干部奖励基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在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中担任学生负责人2 年(含)以上的在校本科生
专职团干部
二、 评选条件
专职团干: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在团学工作一线无私奉献;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学生组织负责人: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GPA成绩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4、 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以身作则,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定原则及程序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综合评定”的方式,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干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2、秘书处综合申报材料、组织推荐意见,确定拟获奖学生干部名单;
3、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获奖团学干部名单,并进行公示;
4、学校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团学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于4月15日前将申请表和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xc@jiangnan.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F223校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江南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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