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后勤保障系统团总支、桃园公寓团总支:
2017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聚焦群团改革,发挥自身政治属性和组织优势,以“四个聚焦”为突破,成建制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群团组织回归自身逻辑,真正发挥共青团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2018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7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江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2.江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3.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标兵;
4.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5.江南大学特称团支部标兵。
二、评选条件
1.江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等各项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龄在一年以上。
专职团干部及2017年入学学生不参加评选。
2.江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2)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指示和安排,坚持围绕服务青年学生,扎实开展工作,取得突出业绩;
(3)心系广大团员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竭诚服务青年学生,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
2017年入学学生不参加评选。
3.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标兵
(1)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
根据全年不同时期对重点工作的不同要求,实行单项工作清单式评价,评选采用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由校团委制定并下发单项工作考核表,梳理并罗列全年考核工作要点。各分团委结合自身具体工作开展情况,逐条逐项梳理,并经各分团委自主填报,校团委调查核实、考核评定、公示结果等工作流程,评定全年各类重点工作开展先进单位。在各类重点工作考核评定结束后,根据评定结果,评选2017年度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
(2)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标兵
评选将在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评选结束后,采用自由申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通知另行下发。
4.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工作;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认真组织开展“双述双评”工作。
2017年入学学生团支部不参加评选。
5.江南大学特称团支部标兵
(1)特称团支部标兵必须具备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
(2)能够发挥组织优势,创新工作手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水平,将特称团支部的建设与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成长需求紧密结合,切实增强团组织对广大团员青年的凝聚力、向心力,始终发挥好特称团支部这一团建创新项目的示范、先导作用;
(3)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成效突出,活动效果显著,辐射面广,所取得的成绩在全院、全校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4)全体成员在思想、学习、实践等各方面均取得突出成绩,团结互助、开拓创新、严于律己、勤奋向上,能够成为其他基层团支部的表率;
(5)面向全校开放一次“与信仰对话”主题团日活动;
(6)创建一年以上。
三、申报名额
参照各学院分团委上报的团员、团干部、团支部数量,结合年终工作考核等情况,按一定比例分配名额(见附件1)。
其中,特称团支部每个学院限报1个,原则上择优表彰10个。
四、评选方法及要求
1.规范程序。各学院分团委推荐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要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公示的程序产生,实现推荐工作的民主公开。其中,推荐先进个人应与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先进个人在团员青年中的公认度较高。
2.严格把关。各学院分团委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推荐人选(单位)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5),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要在征求人选所在学院党组织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推荐人选所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见附件6)。
3.公开答辩。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标兵、江南大学特称团支部标兵评比采取公开答辩制,答辩通知另行下发。
4.把握进度。请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公示表和汇总表(见附件7)报校团委。纸质版一式两份(均需签名盖章),电子版发送到团委邮箱twzz@jiangnan.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夏京璟
联系方式:85910569
附件:
1. 2017年度江南大学团内先进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17年度江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 2017年度江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 2017年度江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 2017年度江南大学特称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6. 2017年度江南大学团内先进申报人选(单位)公示(样表)
7. 2017年度江南大学五四评优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江南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