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配合我校加强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全面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营造学校浓郁的学习氛围,树立校园优秀榜样。经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期间举办江南大学第十二届“十佳大学生(本科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向上,政治热情高,综合素质强。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原则上要求校综合测评智育成绩平均名次名列班级前十名(班级人数以三十人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真组织或参与各项集体活动,社会工作能力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原则上要求校综合测评德育成绩平均名次名列班级前十名(班级人数以三十人计)。
4.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坚持锻炼身体。体育成绩和达标情况均为良好以上。
此次评比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全程分为报名、材料审核、面试和决赛暨颁奖四个阶段。
报名采用学院推荐与个人自荐同时进行的方式。学院可根据提供类别推荐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评选;自荐同学可下载报名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报交院分团委审批。
由学院推荐的选手将接受评审委员会的全面审核,结合申报材料及选手综合素质比较产生30人左右进入面试阶段。入选人员名单将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通过审核的选手将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面试,其参选材料将接受二次审核,最后综合选手各方面的情况选出15名左右选手进入决赛。入围决赛的选手向全校公示,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通过面试的15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将最终选出10名同学授予“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并授予部分同学“思想筑梦者”、“志愿筑梦者”、“创新筑梦者”、“书海筑梦者”、“实践筑梦者”、“才华筑梦者”等荣誉称号。
1、纸质材料:报名表、个人简介(1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按照报名表、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材料、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
3、上述材料需向学院党委副书记汇报,并经分团委审核同意后,于11月6日前交至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F209学生会办公室(每周一至周五17:20--18:00)。
1、荣获“十佳大学生”称号的同学将获得与所属类别相对应的“十佳大学生”奖杯以及荣誉证书,并载入档案。
2、评审委员会将通过校报、广播站等媒体、各大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对“十佳大学生”进行大力宣传。
3、本次评选评审委员会由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处)、团委和学生会5家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对本次活动的全程监督审核。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在校团委、学生会。